“去年囤了不少药,有的还剩两三个月过期,有的还剩十几天。”昨日,宝带小区居民陈女士称,她想将这些临期药品送至市市场监管局3月6日公布的回收点,却被告知已停收,不知这些临期药品该如何处置。接到反映后,记者展开调查。
(资料图)
确已停收 有人直接丢弃、有人尝试低价转让
“去年买了不少药,前几天在整理东西时,发现大多数的药快要过期。”陈女士表示,想起同事告诉她今年3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曾公布了首批10个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她就想将家中这些临期的药送至回收点,但电话咨询后被告知已停收。
昨日,得知此事的记者联系多家回收点咨询,被告知目前这些店确实已不再回收过期药品。“当时是店里和市场监管局搞的一次过期药品回收的‘315’活动,只是一个短期回收过期药品的活动。”一值班店员告诉记者,回收活动已结束,具体什么时候恢复回收过期药品,店里现在也不清楚。
“现在垃圾分类,药品算哪一种垃圾,我们也不清楚。”陈女士告诉记者,她曾看到有居民直接将家中的药品扔在了普通垃圾桶中,有的止咳糖浆都是整瓶未用的扔了,破损后,这些液体可能造成污染。
“群里最近经常有人要低价转让家中的药,我们也可以转让吗?”市民杨先生表示,他所住小区的业主群中,最近经常有业主晒家中的药,大多都是去年疫情期间囤积的,群中咨询谁家需要低价出售。
转卖违法 属非法经营,情节严重可能犯罪
“临期药品不是过期药品,和食品比起来,药品销售对有效期很严格,在行业内有着规范的下架要求。”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邵佳权律师表示,通常距离失效期3个月的药品,往往会下架不会再售。
邵佳权表示,这些距离失效期较近的药品被称为近效期药品,店方和厂家有着严格的回收渠道,但老百姓囤积的药,因过于分散和数量零碎,则不可能像店家和厂家那样集中规范回收和处理,但乱扔切不可行,药品本身或变质后极有可能污染环境。
“家中的药品,即便距离失效期还很长,也不能擅自转卖。”邵佳权提醒,个人倒卖药品牟利属于违法行为,属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构成犯罪。
对此,扬大附院药剂科主任药师黄富宏也表示,行业内对药品距离失效期一般是3至6个月不再售,不过具体时间还需要结合药品剂型、包装规格、药品是否短缺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专家支招 日常过期药品,可这么处置
目前,家庭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环境污染源之一。回收渠道不多,家中的临期药和过期药该如何处置,成了不少居民面临的难题。
黄富宏建议,一些口服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滴丸不要整瓶或整盒扔掉。首先将包装盒撕毁,防止被人再次利用,再将药品从内包装里扣出,集中在密封袋里捣碎,投入到不可回收的垃圾桶里。
对于眼药水、口服液等液体药物,黄富宏建议,可以把液体挤出来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注射剂药品切勿擅自开启,应连同其完整外包装一起投入垃圾桶内。
另外,软膏剂、乳膏剂等半固体外用制剂把它们挤到信封里或是用包装纸袋里密封好后丢弃。
至于对于家中的一些气雾剂、喷雾剂等可吸入药物,可在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将其彻底排空后丢到有害垃圾箱中,避免接触明火。减少和杜绝过期药的最好办法,还是合理购药、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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